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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备份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6-05-21    作者: 智慧校园建设中心    点击率:

各单位(部门):

根据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数据资产管理与使用规定》(立信会计金融信〔20192号)文件要求,各业务系统所属单位在智慧校园建设中心的指导下,遵循谁产生,谁负责的原则,全面负责本单位(部门)数据的采集、录入、维护、存储、备份、归档与应用全过程管理,确保数据安全。

为保障各单位(部门)业务系统安全、稳定运行,确保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快速、完整的业务恢复,现就加强数据备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各单位(部门)数据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业务系统数据的日常备份工作。数据备份是极端情况下快速恢复业务系统运行的关键保障,须定期对系统中重要数据执行备份操作。

二、所有业务系统均须做好数据备份。其中关键数据应每天备份,其他数据备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0天。各单位(部门)应结合数据重要性确定关键数据范围,确保备份数据能够满足业务恢复需求。

三、    备份数据须实现异地存储,严禁仅保存在业务系统所在服务器本地磁盘或同一物理机房内。可通过导出后拷贝至安全可靠的移动存储介质、光盘刻录等方式存储。

四、    应定期对备份数据开展恢复有效性检验,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。

五、    各业务系统需备份的数据范围可咨询系统厂商,以能够完整恢复业务系统功能并保障数据完整性为原则确定。

六、    自建业务系统、云平台业务系统及托管于数据中心机房的业务系统,均须严格遵照上述要求开展数据备份工作。

各单位(部门)在数据备份及日常管理中遇到任何问题,请及时联系智慧校园建设中心协助处理。

联系电话:50217192

特此通知。

智慧校园建设中心

20265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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